(2024年1月18日景德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景德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景德镇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景德镇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2024年市级预算,批准景德镇市高新区和景德镇市昌南新区2024年预算,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文旅局、市国资委等100个部门的2024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