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景德镇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市人大二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陶永昌出席并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司法局的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上海就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行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相关文件;审议了《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
陶永昌指出,在今后的地方立法工作中,要严格贯彻王晨副委员长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同时,通过对《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的统一审议,法制委委员已达成共识,一致认为条例(草案)提请三次审议并付表决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接下来,法工委同志要立即将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形成《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