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立耕主持
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3月30日召开
(万程梦珊)3月26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党组会议、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汪立耕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闫浩、党组成员、副主任唐良、林群、陶永昌、罗建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雷铭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及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珠山区政府驻地迁移有关事项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情况的汇报;会议讨论了召开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和人事事项;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3月30日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刘奇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的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和第二次全省立法座谈会精神。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突出重点、明确要求、务求实效,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把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会前还召开了景德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党组会议,研究了提交主任会议的有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