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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开展《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4-04-29 10:49 访问量:

本报讯(符鹤 全媒体记者 李焰)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二级巡视员雷铧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条例》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14家单位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雷铧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全市司法机关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积极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注重工作创新,在全市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大普法格局;各单位按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效果显著


就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雷铧强调,要提高认识,强化普法工作自觉性。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系统观念,增强贯彻实施条例和决议的工作主动性。要积极履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并及时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要抓好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要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注重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融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将普法宣传同各部门单位的业务和工作开展紧密结合要创新机制,加强普法工作渗透力。要探索法治宣传服务供给新模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努力让法治景德镇成色更足、底色更亮、优势更加彰显。

会前,市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还来到珠山区昌河街道昌盛社区、浮梁县王港乡高沙村等地实地察看并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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