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及召开时间。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2月17日上午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稿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二、听取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报告;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四、审议通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提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五、审议通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选举和通过人选办法(草)和票决办法(草),提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六、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提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景德镇市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八、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初步审议意见;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景德镇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书面);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十二、表决《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