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及召开时间。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9月12日下午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函电精神和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1.8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2.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3.习近平总书记向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发表视频致辞;4.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中国航发黎明发动机装配厂“李志强班”职工;5.习近平总书记向2023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致贺信;6.习近平总书记向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致贺信;7.习近平总书记会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斯波利亚里茨重要讲话精神;二、人事事项;三、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景德镇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景德镇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景德镇市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景德镇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景德镇市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六、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景德镇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景德镇市2023年“物业社区行”活动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