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及召开时间。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3月19日上午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2.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会精神;3.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4.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二、人事事项;三、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开展“守住耕地红线 保障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题监督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工作报告;四、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七、审议《景德镇市城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八、审议《景德镇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