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措施有力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依法共同参与疫情防控,依法科学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二是努力抓好宣传。首先是通过乐平电视台、乐平之窗进行宣传报道,其次利用乐平人大网站、人大代表微信群及时转发学习。再次通过张贴《决定》、小喇叭、乡村广播、打铜锣等形式进行宣传,把《决定》张贴到每个社区、村组,使《决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推动全市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氛围。
三是发挥代表作用。充分利用代表优势,利用代表在所在社区、村组上户摸底、测量体温的同时上门做好《决定》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并且及时收集群众建议。为依法助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人大力量。

浮梁县人大系统传达学习省人大《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10日,省人大发布《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浮梁县人大通过线上及时转发学习,向乡镇人大和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传达《决定》精神。2月17日,县人大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传达《决定》精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面对严峻疫情形势,省人大依法审慎决策,及时做出相关决定,为全省上下坚持依法防控,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县上下,尤其是人大系统要切实学习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用以指导当前的防疫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依然处于关键阶段,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上来,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会议还决定对奋战在一线进行防疫工作的人大代表进行走访慰问。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决定》在本县区域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落地落细,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健康推进。督促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惩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纠纷,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昌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昌江区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采取多种措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认真学习领会,增强依法防控意识。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优势、助力疫情防控大局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当前区乡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单位落实落地关于疫情防控重大部署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我们实施必要的防控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动员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防控工作提供了法治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决定》的宣传力度,通过昌江人大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各级人大代表微信群、发放张贴宣传资料、LED走字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防疫知识、政策法规和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凝聚疫情防控的强大合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工作职能监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认真学习和贯彻《决定》的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积极支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区乡两级人大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响应区委号召,投入到抗击疫情的第一线,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抓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对贯彻落实《决定》中有关疫情防控、人员排摸、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复产复工等情况开展督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信息,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和防控工作的虚假信息。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要努力形成全区凝心聚力、共筑防线、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奋力夺取疫情防控斗争的全面胜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认真履职担当抓落实。全区人大系统及人大代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使命和第一职责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负人民重托,带头立足岗位,发挥各自优势所长,采取多种方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在主动响应防控号召上当示范、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上做表率、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上强作为,依法依规实施人大监督,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方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全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以实际行动体现人大责任和担当,激励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坚定信心。
珠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情况
2020年2月1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珠山区人大常委会结合珠山区实际,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强化学习贯彻。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区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推动《决定》相关要求落细落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贡献人大力量。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扎实做好《决定》宣传发动,切实抓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珠山区人大官方网站、人大代表微信群、镇街代表联络站、发放张贴宣传资料、LED走字屏等平台,及时宣传和解读《决定》精神,尽快让全社会知晓理解,同时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引导全社会凝心聚力、共筑防线,形成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是强化监督落实。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决定》要求全面依法履行职责,逐级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建立防控网络,健全防控体系;要在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协助企业做好复产复工,细化复产复工流程,加强备案管理,做好重点环节防控,严格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全区人大系统及人大代表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来自各行各业的优势,积极组织代表立足各自岗位,通过各种形式深入一线,支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察民意、解民忧,以实际行动体现人大责任和担当,激励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坚定信心。
赣公网安备 3602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