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邹勇宾)3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仕木带队开展《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情况,听取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
朱仕木一行来到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点、市生态环境局,实地查看《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工作人员汇报,详细了解春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情况和相关监测工作汇报。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宣传引导、源头治理、执法查控力度,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思想认识、贯彻执行、宣传教育和管理管控等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就进一步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朱仕木指出,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提高禁燃认识,提高工作准度。要对照条例全文,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要重点抓好源头治理,做好溯源管理,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多措并举保障条例执行到位,做好严格管理,加大条例宣传力度,特别是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要重点宣传,加强对举报奖励机制的落实。要创新管理,积极推动电子烟花等替代性商品的市场流通,组织灯光秀、庙会等节庆活动,丰富民俗替代形式,增强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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