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云率队
陈克龙 包静 鄢华分别看望或陪同
9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小云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来我市开展《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市委书记陈克龙,市委副书记、市长包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鄢华分别看望或陪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九生、朱仕木,市政府副市长江民强陪同。

检查组分别以座谈交流、现场察看、“四不两直”等方式先后深入浮梁县臧湾乡、王港乡,乐平市浯口镇、接渡镇、双田镇,昌江区鲇鱼山镇等地实地检查《条例》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部分人大代表、乡镇干部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种粮大户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组对我市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粮食生产及安全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政治任务,立足景德镇陶瓷文化与生态资源特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寄递物流短板、特色农产品流通堵点、联农带农机制薄弱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推动整改落地;要发挥法律作用,严格对标条例法定条款强化刚性约束,以法治监督护航产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乡村全面振兴实际成效,不断推进现代化农业强市建设。
赣公网安备 3602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