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云生)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6月12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晓莲带队,就《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围绕检查重点,实地深入到玉田水库、樟树坑引水工程建设现场、第四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地,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谈、现场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检查,详细了解备用水源、樟树坑引水工程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生态环保等情况。检查组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史晓莲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切实增强依法保护长江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切实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发现问题着手,确保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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