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领导之窗

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

——统一审议《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
来源: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4-09-12 15:42 访问量:

911午,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次全体会议,对《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况小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市司法局、市申遗办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制委委员充分肯定了法工委的修改工作,并对草案的文字表述、法律责任以及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了逐条逐项审议,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况小军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论证、研究、吸纳委员们提出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及其修改情况的汇报,确保及时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

况小军强调,市委高度重视申遗工作,先后多次对申遗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按照《世界遗产公约》要求,遗产申报地需要颁布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地方性法规。目前《条例(草案)》经常委会一次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结合委员们的意见召开了多次审改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立法思路和制度框架已基本成熟。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法规起草部门要紧紧围绕申遗需要,同步研究申遗保护规划和申遗文本,最大限度地将规划管理要求、措施和申遗文本转化为法律规范,确保《条例(草案)》内容与保护规划、申遗文本有效衔接,为申遗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曹晨颖)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